8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要完善资源环境税收制度,按照“清费立税”的原则,加快推进煤炭等资源税改革,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定率计征。
方案提出,要加快构建与资源型经济转型相适应的金融体系。鼓励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积极参与全国性证券场外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
方案中提到,山西省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扶持发展创业投资;规范发展各类股权投资企业(基金)研究在太原增设焦炭期货交割仓库。不断扩大责任保险、农业保险覆盖面。支持山西保险业改革创新发展。探索组建有利于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的地方政府引导基金。
方案还要求加大对转型的财政支持,指出中央财政要对山西水源保护和生态恢复给予支持,加大对社会保障、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等民生项目的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中央财政对山西的转移支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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