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为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市政府发出《关于加快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通知》,出台了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扶持政策。
根据通知精神,未来几年,我市将积极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发展与规范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对考核验收通过的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和绿色防控示范区给予一定奖励。鼓励农民使用配方肥,扩大配方施肥推广应用面积,对面积超过1000亩的示范方给予一定奖励。
加强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对使用省政府规定的商品有机肥达到一定规模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200元/吨给以补贴。鼓励养殖场户和饲料企业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支持利用秸秆发展生物质能源,对利用农作物秸秆进行工厂化生产和产业化开发的企业给予补助。
加强农村能源生态工程建设。重点扶持培育一批生态循环示范区和“三沼”(沼气、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组织,并对其给予一定补助。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依托现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参股、新增服务内容等形式,建立完善市场化、规范化的循环农业服务运营机制,对服务组织购买沼液槽罐车和日常运行给予一定补助。
据悉,符合条件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绿色农业生产资料、种子种苗、生态工程建设等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的经营主体,届时在税收、金融、用地、用能等方面也将享有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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