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日,《安徽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一年来,全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管频率、管台站、管秩序、保安全“三管理、一保障”的总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服务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开创了全省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
无线电频率资源作为实现信息无线传输的唯一载体,是国家所有的战略性稀缺资源。 《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无线电管理工作从此迈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一)实施《条例》是加快两化深度融合的必然要求。推动 “两化深度融合”、实现“四化”同步发展,信息化是动力和引擎,是支撑和关键。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信息传输的无线化特征日益明显,两化融合不仅需要集约高效利用频率资源,而且还需要完善的信息基础设施和良好的电磁环境。 《条例》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提出不仅要加强规划编制实施,科学配置无线电频谱资源,而且要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维护良好的电磁环境,对加快两化深度融合、促进信息消费将起到有力推动作用。
(二)实施《条例》是推进管理法制化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全省无线电事业迅速发展,无线电台 (站)总数由2007年的5.09万台增长到2012年的10.31万台,频率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同时,无线电管理面临着电磁环境日趋复杂、非法使用无线电频率台站行为时有发生等困难和挑战。《条例》以保障国家和公共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落脚点,对无线电频率管理、台站设置和使用、安全监管、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为加强无线电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实施《条例》是提升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按照“便民高效”的立法原则,进一步减少行政许可前置条件、简化工作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同时,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电磁辐射环境防护、信息安全、应急无线电通信指挥网络建设、手机屏蔽器管理等热点问题,《条例》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充分体现了安徽特色,顺应了群众需求,维护了公众利益,必将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忠于职守,贯彻落实《条例》取得明显成效
一年来,全省无线电管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突出重点、聚焦难点、找准结合点、强化支撑点,无线电管理工作取得了新进步。
(一)突出重点,无线电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以《条例》为纲,纲举目张,全省无线电管理政策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清理审查原有规章制度,对现行的无线电管理地方性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清理,凡是与《条例》相违背或抵触的,停止执行或修订完善。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安徽省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规定》、《安徽省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规定》,出台《安徽省水上无线电台站管理办法》、《安徽省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明晰省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职责,全面梳理和优化工作流程,夯实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的基础。
(二)聚焦难点,无线电管理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把行政执法作为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抓手,切实维护国家和公共安全。开展“无线电台站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对缺少频率批复、发射参数变更、无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等问题台站进行全面清理,对广播电视、雷达、移动通信基站等重要台站进行设备检测,共清理规范广播电视、模拟集群、MMDS、450MHz台站等B库台站1617个,发送整改通知书60份,行政执法35起,查处违法设备960个。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出租车对讲机清理整治活动,依法实施没收设备等行政处罚25起;先后查处非法广播电视台15个、卫星电视干扰器25个、手机屏蔽器近500个,查处多起非法设置伪基站干扰正常移动通信、发送垃圾广告短信的案件,维护了《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找准结合点,服务信息化和两化融合工作实现新突破。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信息思维”理念,主动把无线电工作放在“两化深度融合”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动。保障重点行业安全,在全省开展重要区域信号分布和电磁环境监测,及时查处各类无线电干扰,全省累计开展无线电监测12万小时,查处有害无线电干扰68起,查明不明信号220个,有力保障了高铁、民航、广电、电力等重要行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运行。支持下一代信息网络建设,在全省开展700M频段频率使用状况调查,为科学规划下一代移动通信频率提供依据;联合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加强MMDS台站管理,防止对TDLTE系统产生干扰,促进我省4G试验网络建设。
(四)强化支撑点,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加强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技术管理手段的精细化、科学化。加强技术保障项目建设,安徽省无线电监测控制中心建设顺利推进,长江淮河无线电应急监测网项目建设全面启动,阜阳、芜湖等区域中心城市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创新台站管理,在铜陵、池州等地开展移动通信基站建设规划试点,促进基站共建共享,支持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三、求实奋进,全面提升新时期无线电管理法治化水平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将坚持依法行政,突出《条例》贯彻落实,加强无线电管理法治建设,全力服务两化融合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
(一)突出《条例》引领,加快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加快制定出台《电磁环境测试管理规定》、《无线电考试保障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努力提高基础性业务工作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抓好电磁环境状况监测评估与公布等工作的落实。高度重视规划的引导带动作用,认真组织编制无线电事业发展、无线电台(站)址等规划编制,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为加快两化融合创造良好条件。
(二)突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建立无线电管理人、财、物长效投入机制。合理配置执法人员,构建部门联合、省市联动的执法监督检查体系,努力适应新时期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点多面广、对象众多的实际需要。加强人员培训和执法案例分析,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做法,狠抓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质量,努力提高无线电管理执法队伍的素质水平。
(三)突出集中查处,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结合频率台站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对擅自占用频率、非法设置无线电台站、恶意干扰合法台站正常工作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全省性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格执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通过集中查处曝光一批有代表性的违法典型案例,起到震慑违法行为、扩大《条例》影响、增强全社会无线电管理法治意识的作用。
(四)突出氛围营造,着力推进普法宣传。充分认识宣传普及《条例》的重要性、长期性和持续性,进一步制定完善《条例》宣传实施方案,把握《条例》宣传的对象和重点,加强对党政机关、重点行业系统和单位的宣传,争取政策支持和工作配合。注重宣传实效,将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普及《条例》知识,展示无线电管理工作成果和队伍形象,努力为《条例》的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无线电管理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革的办法、开阔的思路、创新的思维,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不断开创安徽无线电管理工作新局面,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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