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委、市政府把电子信息产业作为“一号产业”来打造的决策部署和《郑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郑制高办〔2021〕22号)文件精神,支持一批企业做大做强,增强产业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扩大优质骨干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郑州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经报请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郑州市民政局批准同意作为指导单位并备案公示,秉承“结合郑州实际,公开透明公正,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由郑州市信息化促进会组织开展郑州市电子信息企业50强、郑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50强评选活动(本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通知所称电子信息企业是指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包含从事计算机制造、通讯及雷达设备制造、数字媒体设备制造、智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以及其他数字产品制造的企业独立法人单位。
本通知所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是指向用户提供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嵌入式系统软件、IC设计等的企业独立法人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注册地在郑州市境内,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企业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财务状况良好;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管理规范,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企业及法人无不良征信记录。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电子信息企业50强,提交“郑州市电子信息企业50强申报表”(附件2);申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50强,提交“郑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50强申报表”(附件3);
(二)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三)企业研发、生产经营的产品列表,包含代理产品;
(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五)获得的知识产权,包含发明专利、著作权等证明材料;
(六)获得的国家、省、市级相关资质荣誉等证明材料;
(七)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
(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信用记录(加盖公章);
(九)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四、工作程序
(一)自愿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评选通知,对照具体要求,自行自愿申报。
(二)专家评审
由郑州市信息化促进会组织专家对上报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评审,评审结果上报郑州市政府相关部门。
(三)名单公示
对通过评审的企业,在郑州市信息化促进会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统一公布
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统一对外公布。
(五)表彰授牌
对获得“郑州市电子信息企业50强”、“郑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50强”的企业进行表彰。
五、保密承诺
郑州市信息化促进会郑重承诺:在本次工作中,将严格控制原始数据的知悉范围,确保数据仅用于50强评价及报告撰写工作。除了榜单和报告发布需要披露的有关数据外,其他数据均会严格保密。
六、具体要求
(一)请按申报表填写相关材料并附相关附件,将电子版(word版本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zipa0371@163.com。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6日24时,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咨询18637131435。
附件1.1: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郑州市电子信息企业 50 强、郑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50 强评选活动的复函
附件1.2: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郑州市电子信息企业50强、郑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50强评选活动的通知
郑州市信息化促进会
2021年11月22日
电话:0371-67970699
邮件:zzipa037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