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经开区企服中心,高新区、航空港区、出口加工区:
为加快推进我市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进程,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河南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验区的通知》(豫工信信〔2012〕808号)精神,现就我市省级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验区(以下简称“两化融合试验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参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河南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验区的通知》(豫工信信〔2012〕808号)规定的条件及材料要求。
二、申报范围
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产业集聚区。
三、相关要求
(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所在地两化融合试验区的申报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市工信委将对各集聚区上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上报至省工信厅。对通过省厅认定的集聚区,将被命名为“河南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验区(第二批)”。
(三)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实施方案、典型经验案例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于2012年12月10日前报送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信息产业处,逾期不再受理。上述所有文件及表格均可在“省工信厅网站(www.iitha.gov.cn)>内设机构>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产业信息处>工作动态”栏目下查阅下载。
联系人:李苏婵 电话:67885661
邮箱:ZZ67885661@163.com
附件:1. 《关于申报河南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验区的通知》(豫工信信〔2012〕808号)
2. 郑州市省级产业集聚区名单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电话:0371-67970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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