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决定从2011年开始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评选表彰活动。根据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关于组织推荐“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的通知》(中电企协〔2013〕09号),2013年将开展第二次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开展此项活动,旨在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电子信息企业积极调整结构,加快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履行社会责任,诚信经营,促进电子信息行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评选表彰活动评审管理办法》、《中国电子企业协会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评审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开展。
第一阶段(7月5日至9月1日):企业申报、推荐阶段
第二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确定候选企业
第三阶段(9月10日至9月20日):专家评审
第四阶段(9月20日至9月30日):公众投票
第五阶段(10月1日至10月10日):确定最终名单
第六阶段(10月底):总结表彰
第七阶段(11月至2014年1月):后续推广、宣传
在企业自愿申请参评的前提下,由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组织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初评后统一报送中国电子企业协会。
(一)被推荐优秀企业介绍资料800字左右,打印在A4复印纸上。
(二)提供反映企业形象的厂况厂貌六寸照片和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产品照片3张。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商标、近期主要产品质检报告、近年主要荣誉证明复印件等证实性资料。
(四)认真如实的填写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申报推荐表。
(五)请将文字材料及照片装订整齐,一式四份报送市信息办,并附电子版(刻录光盘)一份。
经最终评审出的优秀企业,由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荣誉证书及奖牌。定于10月底召开表彰大会,并同期召开第四届中国电子高峰论坛。
(一)评选活动期间,中国电子企业协会组委会及推荐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企业负担,不得向参评企业收取任何费用。评选活动中产生的费用由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会费中列支。
(二)在实施过程中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以确保这一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
(三)申报时间截止到2013年8月22日。
联 系 人:贺山
联系电话:0371—67885660
邮 箱:zzipa0371@163.com
地 址:郑州市淮河东路与兴华街交叉口院内1楼西
郑州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2013年8月14日
电话:0371-67970699
邮件:zzipa037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