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年报2013》发布。年报介绍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情况,警示了P2P网贷平台风险,并强调,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活动经常突破现有的监管边界,进入法律灰色地带,甚至可能触及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底线”。年报指出,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相关部委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监管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将研究制定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作为近年来的热门投资话题之一,央行年报关于互联网金融的表述引发市场高度关注。投中研究院分析,未来中国银监会可能会在注册资本、风险拨备以及业务流程上对P2P网贷行业进行监管,同时也有可能对P2P网贷行业准入实行发放牌照的方式,这都意味着P2P网贷行业可能很快面临一轮大规模的洗牌。关于股权众筹,中国证监会已表示最快将于今年6月出台相关政策,如果像美国一样得到宽松、鼓励的支持性政策,股权众筹融资模式将有可能成为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一种重要方式。
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
央行年报指出,当前,以互联网支付、众筹融资、P2P借贷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种类多样,形态各异,蓬勃发展,适应了电子商务发展、中小企业和个人融资的需求以及金融创新的需要,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和持续的创造能力。
央行年报数据显示,2013年是互联网金融得到迅猛发展的一年:
P2P网络借贷行业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3年年末,全国范围内活跃的P2P借贷平台已超过350 家,累计交易额超过600亿元。非P2P的网络小额贷款行业也在不断发展,截至2013年年末,阿里金融旗下3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已达1500亿元,累计客户数超过65万家,贷款余额超过125亿元,整体不良贷款率约为1.12%。
互联网支付业务规模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势头。截至2013年8月,在获得许可的250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中,提供网络支付服务的有97家。支付机构2013年共处理互联网支付业务153.38亿笔,金额总计达到9.22万亿元。
众筹融资行业开始起步,目前全国约有21家众筹融资平台。以中关村互联网金融代表性企业天使汇为例,自创立以来天使汇累计已有8000个创业项目注册入驻,通过审核挂牌的企业超过1000 家,创业者会员超过2万人,认证投资人达840人,融资项目超过80个,融资总额超过2.8亿元。
金融机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不断发展。以中国建设银行“善融商务”、交通银行“交博汇”等为代表的平台日渐成熟。第一家网络保险公司“众安在线”于2013年2月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办,并于当年9 月29日由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复开业。
“余额宝”等基于互联网的基金销售业务飞速发展。截至2013年年末,“余额宝”申购客户规模已经突破4303万户,基金存量规模达1853亿元,累计申购金额4294亿元。
互联网金融存在风险
央行年报指出,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其风险的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突发性有所增加,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机构的法律定位不明确,业务边界模糊。主要表现为:P2P借贷平台从事金融业务,但现有法律规则难以明确界定其金融属性并进行有效规范。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活动经常突破现有的监管边界,进入法律上的灰色地带,甚至可能触及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底线”。
二是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资金存管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是P2P借贷平台会产生大量资金沉淀,容易发生挪用资金甚至卷款潜逃的风险。近两年先后发生了“淘金贷”、“优易网”等一些P2P平台卷款跑路和倒闭事件,给放贷人造成了资金损失,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形象。
三是风险控制不健全,可能引发经营风险。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片面追求业务拓展和盈利能力,采用了一些有争议、高风险的交易模式,也没有建立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和可疑交易分析报告机制,容易为不法分子利用平台进行洗钱等违法活动创造条件;还有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不注重内部管理,信息安全保护水平较低,存在客户个人隐私泄露风险。
互联网与金融趋向深度融合
据了解,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热潮始于2012年。进入2013年,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实现“爆发式”增长,2013年也因此被业界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2014年,互联网金融在我国依然呈现出飞速发展的态势,无论是发展规模还是对传统金融业的冲击和重塑方面,都引起了民众、业界、监管机构乃至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
央行年报指出,随着互联网技术对金融领域的不断渗透,互联网与金融的深入融合是大势所趋。投中研究院认为,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历史来看,不能简单地说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也不能单纯说是互联网企业、互联网精神的金融业务。所谓互联网金融,应该是互联网技术和金融业务进行全面的交互、关联、延展和创新而产生的一种新型金融模式。
据悉,按照业内结合央行从监管角度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现存模式进行的分类,我国互联网金融模式可分为6类:互联网支付、P2P网络借贷、网络小额贷款、众筹融资、在线金融产品和业务服务平台、公募基金互联网销售平台。
业内人士分析,互联网金融目前在欧美国家的主要模式大致也分为6种:互联网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互联网银行、互联网证券以及互联网保险等。总体来看,我国与国外市场的模式结构基本相同,但是相比国外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互联网直营银行、直营保险和在线折扣券商等纯线上模式,我国还处在起步摸索阶段。
谈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投中研究院认为,从监管的角度来看,P2P网贷行业可能很快面临一轮大规模的洗牌;股权众筹融资如能得到国家宽松、鼓励的支持性政策,将有可能成为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一种重要方式。从行业历史发展进程角度来看,在国外发展较早的没有线下实体网点的互联网直营银行、券商以及保险,在外界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也将是我国互联网金融未来可以预期的发展方向;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起步和推进,货币基金的收益率会逐渐回归正常水平,长远来看,作为历史过渡阶段产品的“支付宝”等各类“宝宝”的生命力将经受考验。从技术角度来看,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的不断变革,移动支付领域存在较大的想象空间;大数据会进一步深入互联网金融的各个模式,早期进入者对用户及数据的累积可能会成为壁垒优势。
在不久前召开的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樊爽文表示,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本身不是对立的关系。不管怎样界定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应该还是要遵循金融业的一些基本规律和内在要求,核心还是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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