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8日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简称“约谈十条”)。
这位负责人特别强调,实施约谈与依法处罚并不矛盾,不是以约谈替代处罚,约谈后不再处罚;同时,也可以避免只是单纯地一罚了之、以罚代管。进行约谈是为了加强指导监督,帮助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认识问题、改正问题,更好地依法开展服务,目的还是为了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企业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按照“约谈十条”规定,约谈情况将记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日常考核和年检档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未按要求整改,或经综合评估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将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被多次约谈仍然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约谈十条”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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