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进一步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发展的意见》,为加快建设网络强省,积极推动“互联网+”发展提出了具体措施。
规划方面,各级政府要将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严格落实;在规划地铁、高铁、机场和大型场馆等时,要同步规划移动通信基站及相关配套设施,预留站址、机房等相关设施建设空间。
要开放公共资源。2015年年底前,各地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属公共区域以及地铁、高铁、机场航站楼等公共交通设施要率先向移动通信基站建设无偿开放并提供通行便利。
《意见》指出,电力部门要加大对移动通信基站的供电保障力度,加快实施直供电改造,力争2015年年底前实现全省移动通信基站远程抄表,以供电营业区为单位统一账户交费、统一开具发票,进一步提高电力服务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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