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上海政府网消息显示,国内首个由自行车行业协会制定的《共享自行车》等三个行业团体标准近日正式发布,并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这三项行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为《共享自行车第一部分:自行车》《共享自行车第二部分:电助力自行车》和《共享自行车服务规范》,今年初由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与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共同发起,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发布。
据上海自行车行业协会介绍,目前各家企业在上海累计投放共享自行车106万辆,实际存量约为60多万辆。这三个标准将为共享自行车的发展确立行业自律标准,也为政府进行社会化管理奠定基础。这次发布的正式标准回应了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例如:
1. 明确规定,共享自行车必须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系统。这一规定有助于今后政府对共享自行车推行“电子围栏”管理。
2. 千分之五的运维人员配比,这一“硬指标”也被确认。自行车协会专家表示,考虑到共享单车有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所以参照有桩共享自行车运维人员千分之十至十二的标准,适当减少了运维人力配比。从目前实际操作的情况来看,共享自行车运营单位所配备的人员与此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3. 明确“共享自行车三年强制报废”。有关专家指出,共享自行车的使用频率远远大于社会个人拥有的自行车。每车每年平均行驶距离是民用自行车的十倍甚至数十倍。标准规定三年的依据是:提供公共使用的产品都有强制报废使用年限;参照国内已经运营了多年有桩共享自行车企业的经验,确立了三年这个标准;普通自行车“三包”规定,自行车车架保修期限三年,经过三年高强度使用的车架其金属结构有可能存在内部损伤,问题往往会突然发生;共享自行车上许多转动、传动和转向部分都是易损件,往往用不到三年。
4. 新标准“取消了对70岁以上年龄的限制”,自行车协会人士解释,原来规定70岁以上要开健康证明,实际操作难度非常大。谁来开证明,医生愿不愿意开都是问题。但这次标准也明确规定,“共享电助力自行车服务对用户年龄要求应在16岁以上”。
上海自行车协会负责人表示,共享自行车的二项产品标准采用了许多国际标准和先进国家的标准,共享自行车项目多达64项,共享电助力自行车项目多达73项,比原国家标准项目增加了一倍有余,而且创新性地对存量车质量增加了每年抽检的规定。因此,共享自行车要达标绝非易事。这三项团体标准的发布与实施还有三个月的过渡期,共享自行车运营单位和制造企业要共同努力、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对照差距,制定落实计划。
此外,上海共享单车行业洗牌也将开启。上海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建荣曾公开表示:“到目前为止,共享单车的用户是没有忠诚度的,哪个品牌的车好骑、哪家的服务好,用户就会用哪家的车。”
一旦标准出台,投放街头的共享单车质量和服务方式,都会有明确依据。那些不符合标准的品牌,很可能被淘汰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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