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完善企业挂牌上市融资“绿色通道”制度,支持广大优秀企业挂牌上市,进入资本市场融资,谋求更大发展,形成具有郑州特色、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挂牌上市公司集群,助推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昨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建立企业挂牌上市融资“绿色通道” 制度的通知》。
企业挂牌上市融资“绿色通道”,是指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为市级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在改制、辅导、申报、挂牌、上市 (含借 “壳”上市、转板上市)及股权投资、并购重组、 再融资过程中,按照 “优先办理、专人负责、限时办结”原则,及时有效提供合法合规、快捷便利的政务服务,为市级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出具相关证明。
按照《通知》,市金融办牵头每年择机组织筛选一批我市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对列入市级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名单中的企业及已挂牌上市公司融资实施“绿色通道”制度。“绿色通道”研究的主要事项包括:企业挂牌上市前后需要有关部门出具的手续证明;企业挂牌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企业挂牌上市前后需要落实的相关政策;已挂牌上市公司融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已挂牌上市公司融资需要落实的相关政策;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及联席会议作出的各项决策和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今后,企业在挂牌上市前后以及已挂牌上市融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可提出申请进入“绿色通道”。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系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或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实行 “一事一议”,确有必要的可实行“一企一策”。 有关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反馈企业事项办理情况。对于不能如期办理的事项和解决的问题,要说明情况,包括原因、时限和建议等。对于长时间未办理事项和未解决的问题, 实行督办函制度,无故不能完成的要给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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