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雏鹰企业最高奖补50万元
科技小巨人企业最高奖补150万元
科技瞪羚企业最高奖补300万元
科技创新龙头企业补助600万元
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年度研发费用在50万元以上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
年度研发费用在10万元~50万元企业一次性补助5万元
补助范围拓宽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新获批国家级和省级研发平台分别奖励500万元和100万元
优秀国家级研发平台奖励200万元
鼓励新引进大企业建立研发中心
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亿元的新引进企业在郑设立研发中心,最高补助2000万元
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投人的若干政策措施》,完善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支持政策,进一步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政策措施》,我市将研发经费投入情况作为申请各类项目、后补助资金、研发平台的基本条件,各类财政扶持资金优先支持研发投人强度大、额度高的申报单位。
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设立郑州市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专项资金,依据上年度经税前加计扣除确定的研发费用数额,对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含)的科技雏鹰企业,按其研发费用的30%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上年主营业务收人在2000万元到1亿元(含)之间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按其研发费用的20%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对上年主营业务收人在1亿元到10亿元(含)之间的科技瞪羚企业,按其研发费用的20%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上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且研发费用达3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创新龙头企业,补助600万元。
鼓励规上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并纳入统计,首次向统计部门报送《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的规上企业,其年度研发费用在50万元(含以上的,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年度研发费用在10万元(含)至50万元之间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同时,将补助范围拓宽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根妈单位研发费用投入情况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激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大研发投入并纳入统计。支持各类研发平台建设。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积极整合科研资源,承担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协同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建设任务。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和省级研发平台分别给予500万元和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评估为优秀的国家级研发平台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新引进大企业建立研发中心。根据要求,对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亿元的新引进企业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的,经评估,可给予不超过研发中心建设总投入3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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