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河南有了新动作。记者昨日从省政府获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市、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录管理制度,按照“减量提质”要求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源整合。市、县级政府原则上只保留1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资不抵债、失去功能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妥善化解风险。省再担保机构对市、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择优给予股权投资支持。2021年市、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分别达到3亿元以上和1亿元以上,2022年分别达到5亿元以上和2亿元以上。
《实施意见》明确,要降低担保费率。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适时调降担保、再担保费率,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实行低收费,力争在2021年年底前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其中,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降低至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降低至不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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