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向“奇葩证明”说不,河南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下同)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方案》要求,要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有针对性地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特别是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抓紧推行、尽快落实。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方案》要求,省政府各部门要于2021年4月底前编制本部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并报省司法厅,省司法厅要进行研究论证和修改完善报经省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要于7月底前公布本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并报省司法厅备案。
《方案》提出,各地、各部门要针对事项特点等分类确定核查办法,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对免予核查的事项,行政机关要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不得对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企业和群众采取歧视性监管措施。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此外,各地、各部门要全力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开放工作,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河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等实现数据资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联通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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