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印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严格指导监管,进一步规范网络招聘服务,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指出,《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对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其服务范围中注明“开展网络招聘服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本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并及时更新专门台账,积极稳妥地完成本地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证换发工作。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在其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以网络招聘服务平台方式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招聘信息、服务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招聘信息、服务信息保存时间自服务完成之日起不少于3年。
通知明确,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网络招聘服务诚信体系建设、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公示等途径和方式,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网络招聘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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