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外公布,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国内数据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立法。《条例》率先提出“数据权益”,着重强化个人信息数据保护,坚持个人信息保护与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并重,对近期以来饱受争议的APP“不全面授权就不让用”、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收集任性、强制个性化广告推荐等问题说“不”,并给予重罚。这一条例的出台,也再次提供给广大APP用户大胆说“不”的机会。
当下,受媒介生态以及技术发展的影响,人们愈发依赖智能化设备,不仅在衣食住行这些日常行为中习惯使用各种APP、小程序,在工作、学习、娱乐等社会活动中也越来越依赖线上办理。大数据、算法推荐等技术支持使得用户可以在最近的距离利用最短的时间达成自己的目的:刷新闻能刷到最新近的、逛网店能浏览到最想要的、看视频能看到最感兴趣的,在感叹大数据及时便利的同时,对一些应用程序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诱导或强制索要用户授权的行径却不得不妥协,由此产生的个人隐私信息泄露、黑产链条丛生等信息安全问题也令广大网友深恶痛绝。有用户戏称,“今年撒过最大的谎莫过于‘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苦衷莫不在此。
一直以来,平台借助用户数据对消费者进行差异化定价的做法饱受争议,相同的商品或服务,平台对“熟客”索价往往高于“生客”,此举也被称作“大数据杀熟”。如今,几乎没有什么角落被互联网巨头的触角遗漏,电商、外卖、金融、出行、本地生活、市政……数据安全不仅仅是广大用户关注的头等大事,也是每家市场主体必须遵守的规则,更是一个国家鼓励支持发展互联网产业最应考虑并且解决的首选问题。作为全球重要的电子信息和数据产业基地,深圳率先出台《条例》明确表示确保数据安全,坚持个人信息保护与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并重的价值导向,对其他地区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这次,《条例》不仅明确禁止APP“不全面授权就不让用”,还给出了重罚手段,确立了以“告知—同意”为前提的个人数据处理规则。这促使广大应用程序明晰权责逻辑,真正做到“对用户的个人信息非必要不索取”。APP应该始终服务于用户的个人信息,而不是利用用户的个人信息谋私利,且用户的授权应该建立在尊重和服务的基础之上,用户可以通过自主选择是否授权,并且自主决定透露个人信息的程度,不能出现被迫“签协议”、信息付出而功能却未到位的现象。
在数字化时代,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在以《条例》带头的数据法规的规范制度下,对数据的收集、处理和流动会建立一套更为全面、规范的体系,不仅确保了每位用户的信息安全,还为企业自己的经营安全提供了保障,指引了方向。任何一个行业都需要规范,方能在鼓励其发展和创新的同时加强风险管控,做到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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