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人们去小饭馆吃饭、去路边摊买东西,还能否扫码支付?这几天,这一“问号”突然刷了屏。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不少新闻链接的标题中,直接成了“微信、支付宝收款码将不能用于经营性收款”,让人产生误读甚至担心:个体户和小微商户生意不好做了。
11月27日,新华社记者独家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获悉,该说法系误读。“扫码支付新规”要求,使用“码牌”或者打印封装的二维码的商户,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如微信、支付宝等)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可见,对普通消费者来说,大家还可以继续在小饭馆和路边摊位上扫码支付,前提是他们申请办理了商户码。更重要的是,个体经营者和小微商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普遍采取定额形式,“扫码支付新规”也不会增加税负。
近年来,随着微信支付和支付宝切入支付清算功能,条形码支付成了人们生活的一部分。人们已经习惯不带现金扫码支付,方便快捷,促进了小微经济和地摊经济的发展。不过,方便快捷的支付体验,却是以安全为代价的。扫码支付正在成为个人身份、账户等隐私信息被泄露的一个重要渠道。因为扫码支付而导致个人身份信息、账户信息被泄露,甚至账户资产被盗取的案件时有发生。“扫码支付新规”在严格禁止个人收款码用于经营性收款的同时,为个体经营者和路边小贩接入商户码支付体系提供便利,既保障了人们扫码支付的便利和个人信息的安全,又兼顾了商户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扫码支付新规”还有一项公共功能:防范洗钱、诈骗和偷税漏税等。近年来一些企业和商家,用个人收款码收取经营活动收入,致使相关经营收入被排除在应纳税之外,不仅面临偷税漏税风险,而且也不能进行销项税、进项税抵扣,进而导致商家难以与正规企业做生意。禁止个人收款码用于经营性收款,就是要在制度上堵住个人支付码进行灰色和黑色交易的漏洞。
显然,将于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扫码支付新规”,对商户和消费者而言,都是加了一层安全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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