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经过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我省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围绕5个方面提出19条切实举措,助力民间投资在高质量发展中“大展身手”。
“民间投资占我省全社会投资一半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我省正积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抓好民间投资对调动各方投资积极性、稳定市场预期、增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共包括5个方面、19条具体政策措施。首要内容,即围绕“加大民间投资政策支持力度”作出部署。具体来说,将从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支持民间资本公平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推动合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模式等4个方面深化改革举措,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措施提出要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历史沉淀保证金进行清理,对代收代管的保证金做到应退尽退,且在以后的政府投资招投标领域将以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作为保证金,这让我们参与公共资源投资交易的负担更小、动力更足。”一家民营企业投资部主管李林表示。
鼓励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是此次《政策措施》的亮点之一。围绕国家“十四五”规划和我省“十四五”规划明确的重点建设任务,我省将积极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国家102项重大工程和省51项重大工程,还将建立机制,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重点领域项目。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我省首次推出“投贷联动试点合作机制”,“通过该项机制,民间投资重要项目在立项环节即可对接银行提出融资需求,变‘被动找资金’为‘银行主动送政策’,不仅能快速获取融资支持,手续也极大简化。”省发展改革委有关人士说。
民间投资可投向哪些重点领域?《政策措施》提出,将着重引导民间投资围绕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科创平台建设、平台经济和数字经济发展等4个重点领域精准投入,以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投资结构,加快转型升级。
聚焦民间投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省将从发挥政府出资产业引导基金牵引作用、完善融资担保配套机制、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创新融资方式等4个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创新工作举措,破解民间投资融资“瓶颈”问题。
围绕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政策措施》提出将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强化政企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多措并举提升政府监管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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