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经费拨付“直通车”、设立30亿天使投资母基金、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奖补……9月29日,大河财立方记者从河南省科技厅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处了解到,《科技助企惠企政策新十条(试行)》于近日发布,旨在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推进产学研融通创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市场、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研发投入,为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提供有力支持。
设立创新联合体产学研联合基金
为支持“7+28+N”产业链群创新发展,新政策设立了创新联合体产学研联合基金。该基金将根据产业链的特色、基础和优势,有重点、分阶段、分层次设立不同规模类型的基金,实施期一般为三年。省级配套的创新联合体产学研联合基金单只总规模不高于2亿元,由创新联合体、省科技厅和社会资本多元出资,旨在支持联合攻关、协同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共性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同时,鼓励其他产业链创新联合体与社会资本联合备案设立产学研联合基金,省科技厅将根据实施情况给予后补助。
研发奖补双管齐下,激励企业加大投入
新政策对研发经费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奖补。每年将选取研发经费投入占比高和增速快的前50名企业,每家给予50万元奖补,用于研发和绩效工作。此外,对研发经费投入前200强的规上工业企业,将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集成项目、平台、人才等相关资源进行重点支持。
此外,依据上年度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完成情况,对全省各市、示范区及航空港区分级分档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的工作奖补。
选聘“科技副总”,科技人才助力企业发展
新政策还探索了一种新的科技人才服务模式,即选聘“科技副总”在企业工作,服务期原则上为两年,表现优秀且双方自愿的可延续。每位“科技副总”将获得一次性5万元的补助,并在考核优秀时享受绿色通道制度,申报下一年度省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不受所在单位名额限制。同时,“科技副总”任职期间与企业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并经过技术合同登记的,企业可申报技术转移奖补,最高补助可达100万元。
提高科技贷损失补偿比例,支持初创企业
为支持科技型企业特别是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融资需求,新政策将“科技贷”损失补偿比例提高至80%。这一优惠政策特别针对与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实质性产学研合作,且上一年度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的科技型企业。符合条件的贷款损失在开展绩效评价等考核评比时将不予计入合作银行、专业机构的损失率。
为基础研究投入企业提供税收减免,营造优越创新生态
此外,新政策还设立了总规模30亿元的省级天使投资母基金,精准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并对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实施奖补,对在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企业给予丰厚奖励。
同时,为鼓励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政策还明确了对出资设立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的企业给予冠名权。企业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最后,还探索实施了省级直拨到企业的“直通车”制度,确保财政经费及时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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