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打算再以 “非法政府补贴”的名义向中国电信(微博)设备企业商发难。
据媒体报道,近日欧盟声称已经收集到了确凿证据,证明中国电信设备企业华为和中兴从 “非法政府补贴”中获益,从而以低价的方式向欧洲市场“倾销”商品。
据了解,欧盟最快可能在下月启动正式诉讼程序。若欧盟认定属实,可能对华为、中兴开征惩罚性关税。
对此,华为、中兴在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采访中均否认存在市场倾销行为以及非法补贴。
再次反倾销调查
据报道,欧盟官员在上周四(5月24日)的一个闭门会议上告知27个成员国代表,声称欧盟已掌握“非常确凿的证据”,证明华为、中兴获益于非法的政府补贴、并曾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在欧盟境内销售产品。
据了解,这次欧盟调查并非突然,早在数月前,欧盟就已经将调查的对象锁定了华为、中兴,并进行了长达几个月的调查取证。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反倾销调查是欧盟首例主动对华为、中兴启动的贸易调查,而非为回应企业或某个行业组织提交的正式申诉而进行的调查。
早在2010年,比利时一家名为Option公司向欧盟递交了申诉书,明确指明了反倾销的对象是中国的华为和中兴。而后,欧盟曾对中国的多家企业启动无线数据卡(网卡)的反倾销调查,最后调查以对方撤诉而告完结。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欧盟认定是否构成反倾销主要依据4个标准,倾销价格、对产业损害、倾销与损害形成因果关系,以及若采取反倾销措施,是否会损害包含进口商、消费者在内的欧盟整体利益。
业内分析人士普遍认为,欧盟上述宣布似乎是提出正式起诉的前奏,欧盟最早可能在下个月提起诉讼,若欧盟认定属实,则将对华为、中兴处以惩罚性关税。
华为方面对此表示,目前没有收到任何有关欧盟的正式调查通知,并否认华为存在倾销和“获得中国政府的非法补助”的行为,并反对欧盟发起媒体中所说的双反调查。“一直以来欧盟都是提倡公平开放竞争的领导者,我们高度赞赏欧盟的这一态度,并遵守这一原则参与市场竞争。”华为方面表示。
中兴也在第一时间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中兴尚没有得到任何有关欧盟方面的正规法律文件,并声称中兴“不存在政府非法补贴和倾销行为。”
爱立信负责政府与行业公交部门主管UlfPehrsson声称,“欧盟打击中国具体公司的行为可能将引发恶性循环。”UlfPehrsson表示,“爱立信支持建立一个适用于所有行业竞争者的全球性规则,中国与美国之间正在就建立一个政府出口融资扶持的规则与方针进行洽谈。我们更愿意欧盟积极行动起来,并加入这一谈判。”
争议的“政府补贴”?
据记者了解,在一般出口企业中,政府通常的政策扶持包括:高科技产品项目研发专项资金、出口退税等。事实上,华为、中兴在海外主要是以低价的产品、灵活的服务以及长期的投入获得市场,而在海外竞争对手看来,上述措施的关键在于华为、中兴拥有庞大的来自中国政策性银行和准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支持。
公开资料显示,从自2004年以来,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国有银行陆续向华为、中兴提供了巨额出口信贷。
以国开行为例,在2004年~2009年同意向华为的客户提供100亿美元信贷额度,2009年到期之后,其又将这一额度提升至300亿美元。与此同时,国开行也在该年3月与中兴签署150亿美元《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主要也是为了满足购买中兴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的海外客户的融资需求。
然而,这种“特殊”贷款却让华为、中兴在欧洲市场遭遇严厉的审查。在2010年的欧盟反倾销调查中,欧盟收集的一份证据中正是上述银行贷款授信。在欧盟看来,这些中国银行提供的出口贷款是有违公平竞争的“关系贷款”(Tiedloans),正是华为、中兴由此获得不公平的优势。
“不排除此次欧盟所称的证据就是银行授信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对此表示。通信专家、飞象网CEO项立刚(微博)对 《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华为等企业获得信贷额度,是为了在国外实现稳健的出口信贷,以便在海外投资降低风险,并不能说明中兴、华为通过获得这种信贷额度来进行倾销行为,低价销售产品。另一方面,项立刚认为,银行授信也并不能说明企业就一定贷到了上述金额,银行也将针对具体的项目进行相关的审查。
2010年年中,华为副总裁胡厚崑在公开信中称华为的客户共使用了国开行的100亿美元额度,2011年6月,华为负责对外事务的副总裁普拉默(BillPlummer)披露,华为的客户从国开行实际贷出仅为29.9亿美元。
不过,这种独特的“业务典范”也得到了华为、中兴合作伙伴的认同,并为此在海外拼得了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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