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晚间,作为中国人民邮电大学教授以及工信部科技委委员和电信专家委员会委员的吕廷杰,在出差途中接到了若干咨询电话,话题只有一个,民营资本应该如何进入电信行业?
事情的源头是当天工信部公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将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进入电信业,这意味着多年以来封闭的电信行业终于逐步向民间资本打开了大门。
吕廷杰参与了《实施意见》的专家评审,“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利好,是民营企业的重要机会。”他说。
“这次开放的力度还是挺大的,有多项业务都是首次开放。”参与政策制订的工信部研究院政策经济所主任李海英对记者表示。其中包括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鼓励民间资本开展接入网业务试点,促进宽带发展。
根据工信部2003年发布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移动通信业务”属于最基础的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接入网和用户驻地网业务”属于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而基础电信业务一直被定义为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因此一直被严格管控。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可以说是‘虚拟运营’的一种。”李海英表示。所谓“虚拟运营”是指本身没有网络资源,通过租借基础运营商的电信服务(比如通话时长),通过自己的品牌和渠道向外出售。目前,虚拟运营在国际上已经成为一种趋势,成功案例举不胜举,中国电信(微博)行业对此讨论多年,但政策层面从未松动过。
而接入网业务领域之前工信部从未下发过牌照;至于“用户驻地网业务”虽有多家民营企业介入其中,比如被鹏博士收购的长城宽带以及歌华有线等,但据记者了解,工信部下发的都是“试点牌照”。
据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曾剑秋介绍,据其了解,运营商确实对该政策的出台有一些“不同意见”,因为对基础业务的开放意味着将引入新的竞争。但他认为,随着网络和业务分离、网络和客户分离,这会倒逼运营商进行业务模式的改变,即不再通过网络收费,而是与其他企业进行应用等内容的分成。
“从这个角度来说,看似运营商的蛋糕被分走了一块,但实际上整个蛋糕做大了,运营商以往面临的发展瓶颈都有可能突破。”曾剑秋说。
不过,Frost & Sullivan中国区总裁王煜全认为,工信部对电信行业更多是监管职能,而很多政策的推出,需要其他多个部门的合作才能完成,因此从《实施意见》到具体执行,还有一段距离,特别是对细则的进一步明确。
比如,《实施意见》第七条指出,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在境内上市,通过降低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比例或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民间资本。但实际上,在民营资本之前,西班牙电信和沃达丰已经分别参股了中国联通(微博)和中国移动(微博),沃达丰获得中国移动仅3.2%股权的成本就达到32.5亿美元。
“运营商的股权既然对外资开放,肯定也不会排斥民间资本,只是运营商的盘子太大,仅获得少量股权意义不大,即使只有少量股权,也是对民间资本的巨大考验。”王煜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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