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如此汹涌的互联网金融热,理性的态度应是一方面要充分尊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自身规律,因势利导积极鼓励其健康成长;另一方面也要冷静观察,正视其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通过更严格的标准和更有效的监管,规范其发展——
近一个时期,一场前所未有的互联网金融热潮正在席卷中国,阿里巴巴发布“余额宝”,新浪发布“微银行”,腾讯发布微信5.0与“财付通”打通,做游戏的巨人网络推出“全额宝”,多家基金公司的淘宝直营店陆续开业,各大银行、保险公司纷纷成立电子互联网金融平台。面对如此汹涌的互联网金融热,理性的态度应是一方面要充分尊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自身规律,因势利导积极鼓励其健康成长;另一方面也要冷静观察,正视其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通过更严格的标准和更有效的监管,规范其发展。
包括互联网支付、P2P、众筹融资等种类的互联网金融,是移动互联时代金融业创新不可逆转的大趋势。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5.91亿人,网络购物网民规模达到2.71亿人,网络购物使用率达45.9%,互联网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改变人民生活形态的关键行业,与各行各业均出现了融合发展趋势,金融与互联网“联姻”势不可当。在这种背景下,P2P贷款平台、网络信贷机构、网络支付等各式各样的互联网触“金”风生水起。如今,不仅互联网企业对金融化青睐有加,越来越多的传统金融企业也已加入到这场金融与互联网融合的新的“抢滩登陆”之中。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真正从事互联网支付的企业有97个持有央行支付牌照,还有150多家是预付卡业务,而最近可能还有一批牌照即将发放。
互联网金融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有着传统金融难以比拟的优势,不仅迎合了我国互联网普及和信息消费升级的新趋势、满足了消费者和企业希望获得更加便利金融服务的迫切需要,而且能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让那些无法从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和个人受惠,通过竞争刺激传统银行跟上时代和科技的步伐,最终带给客户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因此,很多互联网金融产品一经推出就受到了“追捧”。有报道称,余额宝上线18天,累积用户数就超过250万,存量转入资金规模达到57亿元。
互联网金融是个新生事物,在凸显诸多优势和便利的同时,也存在风险控制的问题。当前,互联网金融产品及模式创新速度很快,但相当多的互联网金融公司本身不具备必须的合规机制,缺乏风控能力,监管相对薄弱甚至出现“真空”。也正因为如此,使得个别P2P平台有机可乘,举着“创新”旗号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非法集资之实,累积了不可小视的金融风险。
金融创新往往是把“双刃剑”。从世界资本市场来看,雷曼兄弟的“迷你债”、“麦道夫理财事件”等的崩溃及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都无不警示我们,任何创新和发展都要在合法和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否则金融创新有可能成为脱缰的野马,给创新企业自身乃至更大范围造成损失。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应以史为鉴,不仅要在鼓励创新上做文章,同时也要在防范风险上做文章,不断更新规章制度和监管标准,同时还要拿捏好监管的分寸,既防范风险,又不能管得太死,以至扼杀了创新。只有这样,才能使金融业保持健康发展方向。据悉,一个由央行牵头的互联网金融与发展监管小组最近在上海、杭州实地调研,对互联网金融领头企业的业务模式、风险体系等进行考察,为待解的发展与监管问题开了个好头。一定要认识到,只有处理好监管和发展的关系,互联网金融才有可能真正成为新的增长点。
电话:0371-67970699
邮件:zzipa037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