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获悉,我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11条“真金白银”的硬措施着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以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民营企业纾困帮扶
由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中原资产管理公司、河南资产管理公司三家省级平台机构分工合作,分别设立民营上市公司发展支持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依法合规、一企一策原则,进一步加大民营上市公司纾困帮扶力度,以股权或债权方式支持发展前景良好的民营上市公司围绕主业并购重组、做优做强。帮扶民营上市公司以做优做强产业为目标,原则上不控股帮扶企业,不改变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挥省属投融资公司功能,围绕全省战略布局,强化“资本+产业”模式运作,大力“引资、引企、引产、引智”,通过并购重组、资源整合、股权投资等方式,推动优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进一步发挥债委会作用
全面梳理全省债务规模5000万元以上民营企业的债委会运行情况,根据企业债务变化,逐一确定并拓宽债委会参与主体,“一企一策”制定企业帮扶或风险处置方案,切实做好债委会决定帮扶企业的稳贷工作,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
建立大数据金融服务开放平台
建立互联互通的大数据共享机制,为金融机构提供一站式数据服务,推动企业贷款申请、审核、风控全部线上运行,争取2019年第一季度实现数据归集和共享,上半年实现企业贷款“一网通”。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面向金融机构和企业的信用大数据服务。
加强融资担保支持
各省辖市、县(市、区)要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追加机制,市、县两级注册资本逐步达5亿元、2亿元以上。研究设立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推动建立政银担三方共同参与、互利共赢、共担风险的机制和可持续的合作模式。
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
围绕绿色产业、大数据、乡村振兴、自贸区等重点领域,设立一批产业投资基金。围绕民营企业融资、产业转型升级等重点领域扩大投资。
加强考核激励
修订完善《省级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重点对银行信贷、资本市场融资、完善金融体系、深化金融重要领域改革等方面给予资金奖补支持。修订完善《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激励办法》,强化对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工作的考核。
积极主动服务对接民营企业
实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百千万行动计划,全省筛选10000家左右民营和小微企业,建立金融支持“白名单”。开展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产品推介对接活动,优选20家银行、6大类54个创新产品,以省辖市为单位进行推介对接,深入县(市、区)企业园区、产业集聚区,提供专业化、个性化金融服务。
强化政策传导落实
由监管部门逐家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有效调动基层积极性的激励机制,明确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制定实施细则,健全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对已尽职但出现风险的项目可免除责任,解决不敢贷、不愿贷的问题。
实施企业上市培育工程
研究出台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的意见。抓住港交所上市规则修订机遇,建立上市直通车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各类型企业特别是民营科技企业、创新企业赴港上市。发挥中原股权交易中心融资功能,力争2019年新增挂牌企业1000家,累计达到4500家。
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支持金融机构加快不良贷款剥离核销。选择1—2个担保链风险突出的省辖市或行业开展试点,组织资产管理公司通过不良资产收购、债务重组等方式集中处置,力争2019年不良资产化解规模达500亿元以上,全省担保链风险得到较好控制。
建立金融协调机制
抓住国家密集出台金融政策的重大机遇,省级建立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金融机构总部对接协调机制,争取支持。鼓励金融系统选派专业干部到县(市、区)挂职担任副县(市、区)长,增强基层政府金融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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