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郑州市关于推进“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郑政〔2020〕8号,以下简称《意见》)。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实施《意见》,现对《意见》进行解读。
一、《意见》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和市领导在巩义调研时就工业企业评价的批示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外地市“亩均论英雄”经验做法,依据《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豫集聚办〔2019〕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制定了《郑州市关于推进“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和差别化的政策,倒逼过剩产能和低效企业退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综合评价机制、要素优化配置机制、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机制、保障措施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其中明确了三年的主要目标任务:2020年,对全市所有制造业企业实施综合评价;2021年,对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施综合评价;2022年,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实施区域综合评价。力争通过三年时间,逐步形成创新能力更强、资源配置更优、生产效率更高、亩均效益更好的具有郑州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二部分是建立完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机制。主要有三项内容。
(一)建立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一是明确了评价指标体系。规上制造业企业包括亩均税收、亩均利润、研发投入强度、单位能耗总产值、单位污染物排放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等6项指标,规模制造业以下企业主要评价亩均税收指标,各项指标均确定了基本分值。二是明确了分类占比。根据评价结果将企业分为A、B、C、D四类。A类为优先发展类,占比为15%。B类为鼓励提升类,占比75%。C类为倒逼转型类,D类为淘汰退出类,C、D两类共占比10%,两类企业具体占比由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三是明确了结果应用。将评价排序作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差异化要素供给分配、政策支持和行政监管的重要依据。
(二)探索建立区域综合评价机制。在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的基础上,2022年实施区域综合评价。
(三)建立市级综合评价大数据平台。主要用于采集企业相关信息。
第三部分是建立健全分类实施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政策机制。分别从差别化用地政策、差别化用能机制、差别化用水机制、差别化环保管控政策、差别化排污机制、差别化财政政策、差别化信贷政策七个方面制定了具体扶持和限制政策。
第四部分是建立完善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机制。实施“亩均效益”三大行动。一是实施“亩均效益”创新引领行动。主要在人才、项目、成果等创新资源配置方面给予倾斜。二是实施“亩均效益”领跑者行动。主要对先进区域、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引导县(市、区)和企业对标先进、补齐短板。三是实施“亩均效益”提升行动。重点实施“三大改造”,加快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依法依规加大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实施和整治淘汰力度。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监督、营造浓厚氛围等三项内容。
三、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丁华领
联系方式:67183365
电话:0371-67970699
邮件:zzipa037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