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电子商务经济体规模为8.2万亿元。预测到2020年,中国电子商务经济体规模预计接近50万亿元,约为2010年的10倍。”中国信息经济学会常务理事梁春晓在昨日召开的“电子商务——新的生产力研讨会”上发言表示。
与会专家认为,2014年中国经济将更加注重内涵式增长,依靠结构调整、科技进步、产业升级和扩大内需等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未来十年,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将从“外需+WTO”转向“内需+互联网”。
未来十年经济增长转向“内需+互联网”
会在,行业人士对电子商务在经济发展新时期的模式和趋势及如何评估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中的贡献做出讨论。梁春晓表示,未来十年,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将从“外需+WTO”转向“内需+互联网”。
从电子商务对经济贡献的角度分析,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信息服务与电子商务研究室主任李勇坚认为,从经济增长的视角看,电子商务主要是通过扩大消费,并通过消费乘数效应拉动经济增长。消费不足是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的一个明显特征。有效需求不足,导致经济依赖于投资与出口拉动,进一步加大了结构调整的难度。
该观点也得到了大部分经济学家的认同,他们认为,在有效需求不足的情况下,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非常明显。
李勇坚举例称,目前业界对于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带动效应已经有着大量的研究结果。综合国内多位经济学家的研究成果,测算的结果是:中国的消费乘数约为1.5,即最终消费每增加1亿元,可以使GDP增加1.5亿元。2013年,中国电子商务网络零售拉动经济增长1.91%。因而,电子零售行业存在着明显的规模效应,随着规模不断扩大,其效率将不断提升。因此,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预计到2020年,电子零售行为将拉动经济增长5.48个百分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
电子商务撬动更大税收规模
对于电子商务零售业的快速发展,学者们认为,发展创造了电子商务生态圈的大量新增产业和产值,也带动了批发制造业、原材料加工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对上下游产业的发展有巨大的经济杠杆作用,可以撬动远大过网络零售本身的税收规模。
随着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引发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对此,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讨论中国电子商务税收问题,首先应客观理性地分析中国电子商务领域税收问题的实际状况。如我国现行税法并没有针对电子商务交易的特殊规定,无论在网上销售货物还是提供劳务,均与线下传统交易适用相同的税法规定,并没有获得免税的待遇。
其次,中国现阶段电子商务领域占主导地位的是B2B,网络零售交易额仅占电子商务交易额的16%左右。而在网络零售交易中,B2C模式下企业利用网络实现的销售已经纳入了税务机关的征管范围。C2C交易平台中大量的小微企业和个人,处在创业初期阶段,如何制订符合中国现阶段国情和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税收政策,是需要认真研究的重要问题。
专家建言“扶正”电商战略地位
尽管电商发展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价值,但是在工业经济体系下,市场竞争的规则基本上被发达的欧美国家制定。我国如果在遵循原有道路走下去,始终只能处于跟随状态,处于价值链的低端。
因此,与会专家,建议国家把发展互联网经济、发展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放在国家战略层面予以考虑,给予明确的扶持政策,改变目前“轻扶持,重监管”的实际情况。
与工业经济相比,信息经济的生产要素、商业模式、基础设施、经济形态都在发生重大转变。专家认为国家应该创新互联网时代政府治理的新理念、新思路,在工商管理、税收、市场监管等方面保持宽松的政策环境。
从电子商务发展特点和国际比较来看,我国电子商务仍处在起步期,正在向成型关键期迈进。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报告显示,2013年我国全年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1.8万亿元,逐步进入成熟平稳增长期。而在2008年金融危机时,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仅为1000亿,从1000亿到1.8万亿只用了5年时间,到今天成长近20倍,中国电子商务正在经历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
未来,中国电子商务规模将从1万亿发展到10万亿,届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将更加显现。专家们认为,政府、企业、产业应该共同合作,为未来10年的发展铺平道路;特别是,政府应以开放、创新、宽容的态度和眼光,看待新生事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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