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民政部在其官网公布了与财政部共同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拟施行日期,为明年1月1日。
按照《通知》规定,从明年开始,凡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基金会,以及其他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或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都须聘用有权威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信息进行审计,并依法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主力资金流入个股(11/29) 某些股割肉出逃肯定后悔 突发暴涨很可能不期而至 股民福音:套牢股票有救了!除此前已规定的年度审计、(法人代表)离任和(理事会)换届审计外,《通知》还首次明确了“专项审计”的范围:收到或支出资金占当年募捐总收入或总支出1/10的重大公益项目,参与处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需要开展的募捐活动,在结束后都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专项审计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ZW)
电话:0371-67970699
邮件:zzipa037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