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多措并举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审议通过《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草案)》,推动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货币信贷总量不小,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不易、成本较高的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不仅加重企业负担、影响宏观调控效果,也带来金融风险隐患。为有效缓解这一问题,要按照定向调控要求,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推动结构性改革和调整,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会议指出,会议审议通过《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草案)》,建立了反映企业基本经营状况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并要求即时公布股东出资、股权变更等信用信息,有关部门要对公示信息进行抽查。设立经营异常企业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对不按时公示或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采取信用约束措施,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建立部门间互联共享信息平台,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提升监管水平。对不守法、不诚信行为“广而告之”,让违法企业一处违规、处处受限;为诚实守信的企业树“金字招牌”,让诚信企业在公平竞争中不断增多壮大。
十项助推融资举措
一要继续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着力调整结构,优化信贷投向。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力度。
二要抑制金融机构筹资成本的不合理上升,遏制变相高息揽储。
三要缩短企业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环节,整治层层加价行为。理财产品资金运用原则上应与实体经济直接对接。
四要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对直接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一律取消。规范担保、评估、登记等收费。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行为。
五要优化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管理,采取续贷提前审批、设立循环贷款等方式,提高贷款审批发放效率。对小微企业贷款实行差别化监管要求。
六要积极稳妥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特色中小金融机构,加快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促进市场竞争,增加金融供给。
七要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中小微企业依托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开展融资,扩大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规模。
八要完善商业银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商业银行纠正单纯追逐利润、攀比扩大资产规模的行为。
九要大力发展支持小微企业等获得信贷服务的保险产品,开展“保险+信贷”合作。积极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
十要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增强财务硬约束,提高自主定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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