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规范互联网接入服务,维护电信用户合法权益,工信部对《互联网接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4月24日。特别的,对于近年来个人隐私安全等问题,工信部显得格外关注。
《征求意见稿》内容包括“服务质量指标”以及“通信质量指标”两大项,共涵盖“用户信息保护义务”、“提醒服务”、“无线接入网络可接入率”等19条要求。其中,“服务质量指标”中有11项,“通信质量指标”有8项。
《征求意见稿》中的“用户信息保护义务”项目中提出,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用户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随着信息技术的应用和互联网的不断普及,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不断暴露出来。在不久前闭幕的两会期间,个人信息保护也是诸多代表、委员关心和热议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郭为表示,在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过程中,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必然会接触和使用大量个人信息,其中部分个人信息还涉及健康、就业等个人隐私问题。只有个人信息得到有效保护,居民才能放心地接受公共服务,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才能在授权范围内合理利用这些信息提供更好的服务。
如何保障个人的信息安全?全国政协委员施杰建议出台《网络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一切可被识别的公民个人身份信息以及个人隐私的电子资料均纳入法律的保护。全国人大代表魏明也建议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全面、系统地规定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制定收集、使用、处理公民个人信息的规则,明确泄露、滥用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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