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中央、省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和企业家座谈会精神,制定并实施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联合清华大学、哈工大等高校开展专题培训,举办领航计划企业家论坛、企业家大讲堂等活动,企业家整体素质得到提升。同时,在文件执行过程中,存在政策吸引力不足等问题。为加强我市优秀企业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家在高质量发展、创新创业中的组织管理和引领带动作用,市工信局对《郑州市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实施细则(暂行)》(郑政办〔2017〕116号)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二、起草依据
(一)《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黄河人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郑发〔2020〕14号);
(二)《郑州市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实施细则》(郑政办〔2017〕116号);
三、主要内容
细则共分为五个部分,二十六条。
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包括政策制定背景,明确了领航计划培育目标,即三年内培养200名以上领军型企业家、1000名以上成长型企业家。
第二部分为申报与评审相关要求。申报条件对企业家的范围进行了明确要求,即在我市注册登记、依法经营的企业,领军型企业家所在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主业优势突出、规模效应明显、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成长型企业家所在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创新能力、行业竞争力,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企业放宽至1000万元以上。
第三部分为优秀企业家培育具体措施。包括联合国内知名高校或培训机构,每年针对领军型企业家、成长型企业家,分别组织两期免费脱产学习培训;邀请两院院士、知名专家、知名企业家,对成长型企业家提供指导和培养;组织优秀企业家赴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开展专业性、专题性学习考察;开设“领航计划·企业家论坛”,邀请国内外知名企业家、专家、学者介绍管理经验,增强企业管理者驾驭市场和管理企业的能力。
第四部分为提升优秀企业家待遇。包括对领航计划企业家评选表彰,积极推荐市优秀企业家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对领航计划企业家在子女入学、就医、出行、参与政策制定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五部分为组织保障。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考核和完善退出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
解 读 人:王国英
联系电话:67180922
电话:0371-67970699
邮件:zzipa037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