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要“积极扩大国内有效需求。完善消费政策,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大力发展服务业,开发和培育信息消费、医疗、养老、文化等新的消费热点,增强消费的拉动作用”。2013年8月8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提出了我国信息消费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在国务院的部署下,促进信息消费的各项行动在全国展开,也成为理论界、产业界、新闻界关注的焦点。
一类新型消费能否流行,进而促进经济增长、改变消费结构和经济结构、加快产业结构升级,是由供给能力、支付能力和消费意愿、市场规模等多重因素决定的,而信息消费就具备了上述条件。
信息技术发展及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应用逐步深化拓展,具备了对生产、生活、管理、服务,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跨越低收入门槛,支付能力和消费层级呈现持续提升的态势,居民消费需求的转型和多样化趋势,信息消费对生产和生活广泛需求普遍的使用价值,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信息技术发展在特定时空交汇,开启了信息消费大规模市场的准入大门。
信息消费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转型过程中的一种新形态,能否达到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的目的,至少要回答两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一是正确处理信息消费的供需关系,既要促进消费,还要激发供给;二是消费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在信息消费中是否适用。如果信息消费与其他消费一样完全遵循消费边际效用递减的规律,那么促进信息消费从经济增长的角度看没有重大意义,因为只是一个搬运工,把总消费由这个篮子里搬到那个篮子里。理论创新是信息消费长期可持续发展,防止盲目性的必然要求。
供给与消费谁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这个问题始终是经济学体系中的一个重大理论课题。霍伊、费尔德斯坦等新旧供给学派认为,需求是什么?需求不过是人们的一种欲望和情绪,个人选择什么样的产品和多少产品,固然与人的需求有一定的关系,但他到底选择什么,选择多少还要看市场上有多少种产品供他选择,以及供给的价格等,最后还要看他的收入。而凯恩斯等消费决定论者认为,生产出来商品,必须经由消费者市场购买才完成了经济循环,没有充分的消费,供给就会过剩,之所以产生生产过剩,是因为消费不足或有效需求不足。在市场机制下,有需求而供给不足,就会自动发挥资源配置作用增加供给,有多大需求,就会有多大的供给,有什么样的需求就会有什么样的供给,所以需求优先于供给。因此,在供给不能满足消费需求的时期,需要鼓励储蓄,增加投资;而在生产过剩的时期,则应通过鼓励消费来拉动经济发展。从信息消费各个主要领域的发展历程看,创新的供给是起点,供给又得到消费的认可而持续扩大。信息技术仍然在快速发展和完善,应用潜能远远没有充分发挥,当前信息消费的市场主要依靠供给创新来撬动,信息消费的政策取向,需要在供给和消费两个方向给予支持,不断扩大市场规模。
但收入用于消费又有一个边际效应,在一定的收入水平、消费爱好等因素决定下,与收入的比例达到一定水平后,就不会再增长,也就是消费边际效用递减。按照这样的规律,信息消费的增长会减少其他消费,失去其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在理论上必须回答,扩大信息消费是否挤压了其他消费,在消费边际效用规律的作用下,这种扩张在长时间内是否会成为经济增长的负反馈?一方面,研究分析及数据表明,信息消费确实提高了消费边际效用,如B2C、C2C电子商务不是简单的传统购物模式的替代,其中有30%以上是新增的消费,一些具有创新意义的新产品或服务都在一定时期提高了居民收入中消费的比重。还有一个更重要的解释是信息消费增加了生产,增加的生产又从投资和消费两个角度拉动了经济增长。贝克尔认为,消费选择并非是最终的经济行为,消费行为不过是一个中间的经济行为,消费者以这种行为来“生产”最终的满足,消费者不单是消费者,同时还在用消费品进行“生产”。贝克尔关于消费的“生产性”论断进一步展示了消费的特征,但分析局限于最终消费品满足消费者需求的过程,或者说是产品实现使用价值的过程。信息消费与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关系应从真实的生产-消费循环看。相当部分的最终信息产品(包括产品和服务),不管是智能装备还是电子商务、互联网积聚的大数据利用,都会形成长度不一的新生产环节;不管是投资类的移动智能终端还是消费类的移动智能终端,都可能成为一种新型生产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从而产生了一个良性的循环,消费扩展了生产,生产的价值及其分配提高了居民的收入,提高了消费的总量,有效地应对了消费边际效用递减的负作用。因此,促进信息消费,防止陷入边际递减,既要重视直接的信息消费,更要重视生产性信息消费。有研究表明,信息消费同时具有拉动一、二、三产业增长的作用,近几年,每年可拉动0.6个百分点以上GDP的增长,是稳增长的重要抓手。同时,信息消费的增长和发展,必然为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发挥重要作用。
从经济发展的另一个维度看,把劳动力红利转变为人才红利、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环节。互联网的普及和网络信息资源的丰富,为终身教育、学习型社会提供了现实基础;高等教育的普及和以网络为创新平台的模式,使创新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促进人的成长,促进创新发展是信息消费的使命,也是在促进信息消费过程中抵消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重要内容。
国发[2013]32号文指出“加快促进信息消费,能够有效拉动需求,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消费升级、产业转型和民生改善,是一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既稳增长又调结构的重要举措。”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我们不仅要关注信息消费规模,更要关注其质量;不仅要看到它对即期经济增长的作用,还要考虑对中长期经济发展的影响,更要减少消费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冲抵;不仅要看到消费扩张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更要关注如何通过信息消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步伐,加快经济社会现代化的步伐,加快人的现代化,提高全社会的创新能力。因此我们不管是从供给侧还是从需求侧促进信息消费,不仅要在理论上讲清,更要在实践上能与经济增长、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创新和人的发展,建立能评价、可测度的实际关系。
促进信息消费范围广、产业关联度大、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复杂,要紧紧抓住改革开放不放松,坚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区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主要是创建和完善信息消费发展的环境,重点要为制度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创造条件,为信息消费的成长创造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网络环境,为基于网络的产业发展在技术和政策上给予保障,重视网络信息安全,为信息消费的发展保驾护航。
信息消费处于发展早期,肩负历史重任,需要持续艰苦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本书编著者精心设计、集思广益,以广阔的视野、敏锐的观察、多角度的分析,在信息消费文件下发几个月后,即成稿出版,为促进信息消费提供了高质量的精神食粮,值得理论和实践工作者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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