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政办〔2007〕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7〕10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做好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市在2005年10月1日开始施行《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政府第14...
郑政文〔2007〕213号 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郑州市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赵建才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胡 荃 市委常委、副市长 龚立群 副市长 成 员:吴晓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吉 市政府副秘书长 &...
郑政〔200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8年度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现将《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2008年度建设任务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2008年度建设任务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和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对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按照郑州市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现将2008年度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任务安排如下: 一、2007年度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
郑政〔2007〕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创新型郑州建设,大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建设若干服务外包基地,有效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的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的快速发展,优化出口结构,扩大服务产品出口,现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城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重要性 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生产或经营过程中的某一个或几个环...
郑政办文〔2007〕115号 市版权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郑州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第339号令)和《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精神,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007年8月2...
郑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83号 《郑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业经2009年5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nb...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中央“两化融合,五化并举”的战略方针,切实加快我市信息化工作步伐,全面提升我市信息化建设水平,努力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信息化工作的重要部署和《郑州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和生态型创新型城市建设纲要(2009-2020)》(郑发[2009]3号),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把信息化放在实现科学发展的战略地位上来 1.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信息化引领时代发展,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必须把信息化工作放在优先位置,抢占未来区域竞争的战略制高点。大力推进信息化工作,是继续解放思...
(2008年5月31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8年6月6日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号公布 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信息化建设,规范信息化管理,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信息化规划与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安全保障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信息化建设应当坚持统筹规划、资源共享、科学发展、安全可...
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四条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
郑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83号 《郑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业经2009年5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nb...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 第33号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 部 长:王旭东 二00五年二月八日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及备案管理,促进互联网信息服 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家版权局 信息产业部 2005年4月30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政保护,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根据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指令,通过互联网自动提供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内容的上载、存储、链接或搜索等功能,且对存储或传输的内容不进行任何编辑、修改或选择的行为。 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直接提供互联网内容的行为,适用著作权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内容提供者”是指在互联网上发布相关内容的上网用户。 第三条 各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促进计算机的应用和发展,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应当保障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的正常发挥,以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规法则,为支持以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为核心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范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是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电子发展基金),支持范围主要是软件、集成电路产业,以及计算机、通信、网络、数字视听、测试仪器和专用设备、电子基础产品等电子信息产业核心领域技术与产品研究开发、产业化,促进其他行业信息技术应用。 第三条 国家安排电子发展基金的基本原则 (一)...
电子商务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电子商务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大举措,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应用初见成效,促进了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发展。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电子商务仍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着应用范围不广、水平不高等问题,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环境急需完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信息化发展战略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快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nb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七年四月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进一步规范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的申报、认定、考核及相关管理工作,依据《关于建设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的意见》(信部规〔2003〕219号),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部修订了《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规〔2003〕521号),现将修订后的《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做好本地区产业基地和产业园的申报工作,并配合我部对经认定的产业基地和产业园进行...
电话:0371-67970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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